仪陇县农业局、财政局按照川农业〔2008〕71号文件精神,拟对仪陇县2008年国家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种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仪陇县2008年国家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项目
2、项目预算:财政补贴资金200万元(20万亩,财政补助10元/亩)。不足部分由农户自行筹集。
3、拟招标采购品种及数量:川育18、内麦8号、内麦11、绵麦43、川麦46、川农23、川麦43、川育20、宜麦8号、金丰626共10个品种,在10个品种中确定8个项目补贴品种,如上述10个品种中供种企业无法参加投标,则依次递补邀请川麦48、西科麦2号、绵麦41等品种的供种企业参加投标。采购数量共计550吨。
4、投标资质要求:(1)证照齐全,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备种子生产和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不限所有制。企业需提供《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种子代理商不得作为投标供应商。
(2)守法经营、信誉良好。投标供应商无违法生产经营记录,近两年未发生过种子质量事故。
(3)经济实力雄厚、设施设备完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供种规模的赔偿能力,资不抵债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4)种子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具有计划招标品种的种子生产销售权(专利经营的品种必须提供育种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或专利转让协议复印件)。种子数量充足,种子必须经过精选、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质量标准(BG4404.1-1996),须提供经市级以上种子质量检测单位检测的质量检测报告。
(5)技术力量强。有实施大面积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能够承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种子送到指定地点。根据供种地区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要求,印制项目区供种清册、供种卡,完备供种手续并发放到农户。协助项目区农业局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上述6条必须同时具备方可参加投标。
6、领取标书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属复印件需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并按每个品种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中标的企业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企业在投标结束后3日内退还,不按规定参加投标的企业不退还保证金。
7、领取标书时间:200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逾期未领取标书和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领取标书地点:仪陇县农业局农技站
联系人: 赵先生 许先生
联系电话:13696204688 08177221346
9、开标地点:南部县农业局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7月24日15时
仪陇县农业局 仪陇县财政局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