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农业局职能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9月26日 作者:农业局 来源:农业局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农业方面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组织有关主管产业的规定、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制定稳粮增收奔小康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主管产业的长远发展规划、中期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主管产业的各项专项计划与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农业资金投向、管理、使用及农产品价格、农村信贷、农村税收、财政补贴等有关政策;参与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 (三)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根据职责权限负责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综合平衡、立项、报批;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油作物、经济作物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宏观管理与指导。 (四)研究制定土壤资源调查、改良增肥、开发利用的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编制中低产田土改造、开发、建设基本农田、农业综合开发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实施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单位及国营原种场土地并对其产权转让进行审核;参与制定保护耕地的政策、规划及补偿制度。 (五)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主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督管理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协调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等。 (六)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农业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农业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行业重大科技成果的管理鉴定、评审、推广;主管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和县农业科研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丰收计划”项目管理和农业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经、农技工作人员的调整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各学会、协会工作。 (七)主管农业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环境保护的标准、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工作;负责农业自然资源保护。 (八)参与研究制定全县“菜蓝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菜蓝子”工程;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及中长期需求计划;组织制订主管产品的技术标准,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化肥、农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主管产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 (九)负责农业外资引进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农业与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银行等有关国际机构的业务和国家地区间的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十)负责全县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国有农场的宏观管理;指导主管产业系统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种子生产、检验、储备、销售、调拨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测报、综合防治及植物检疫工作。 (十一)负责农产品及无公害、绿色食品的标识、标准的制订和颁发;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包括粮棉油、菜果茶、糖烟花药麻等全部作物种子、种苗)的选育、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产品的登记。 (十二)负责农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执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种子、种苗、花卉、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和农民负担、农技推广等涉农案件;承担农业行政复议事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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